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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检察院实习周记7篇

2019-06-25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导语】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必须面对和经历的过程,正确认识实习对大学生的意义,对以后的就业和工作都会起到非常有利的推进作用。励志台Lztai.com为大家整理的《暑假检察院实习周记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

  第一周

  新学期的第一天,我终于要去毕业实习了。说不上兴奋,不仅仅是因为一大早为寻方便的公交车而七绕八绕,花了近40分钟,直到走到浑身发热快出汗了。连日来的诸多烦恼使心仿佛没有了感觉,每天只知道盲目地吃饭睡觉。第一天,希望实习的生活能让自己忘记一些。9点整,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来到检察院门口。刚刚下车,抬头看看检察院大楼,再看看那当中大红的国徽,心中莫名紧张起来。我即将在这里度过我的实习生活了,或许以后可就经常在这样的地方出没打交道了。一种从事法律工作的尊严油然而生……门卫一个电话上去,过了会一位学院老师介绍的检察官下来接我们了。跟着他上楼,不到半个小时,就在政治部主任的安排下我们一行各自被分到各科室了。一开始,当然没有什么事情,办公室的其他三位老师都在忙自己的事,倒是幸运拉得一个比我早来一个星期华政的同学聊天(其实那一周有什么事都是她做了,我只是“傻傻”地在看)。到了午饭时间,大家碰头交流,才知道基本都在公诉处,听说该处是比较能学到东西的部门,心里踏实许多。如上所述,第一周基本没有什么事情,学会了装订卷宗,跟一个老师去某看守所提审了一回,然后就是帮处长打字。算起来一天做事情最多还是星期五呆在秘书室的时候,因为原办公室来了军转干部,拥挤的办公室只能把我“托寄”在秘书室。那天跑上跑下的去送文件,到隔壁中级人民法院去拿一些材料,也就知道了一些所谓“送达”等等。第一周,原本紧张的神经最终轻松下来了,其实尽管是国家机关,可比想象的好多了,并不是那么轻闲,检察官们忙起来还真是有点“人民公仆”的感觉!还有,里面的氛围在我这个外人感觉起来还是很轻松、融洽的。有时候从他们的言谈中能明显感受到作为professional人士的素养,也能感受从事检察工作的自信与尊严。

篇二

  第二周

  周一,早早地到了办公室,科长比我还早,当时刚刚过八点半(我们九点“开工”)。科长征求我的意见,因为军转干部要学习软件,需要坐电脑桌,于是我便依然留在秘书室。可以想象,接下来等待我的是什么――当然我还是很积极的,说真的,即便是检察院的秘书,其实他们的工作是那么重要而繁杂。处理上上下下的关系不说,下面管辖的检察院、公安局的案子送来,得及时登记接待,然后分到科室去。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得有专业判断能力,决定是否该由本院接收;律师来咨询,他们得接待;公用警车有问题,他们得去处理、调配,比如车子没有油了要去加油或安排人去;大家的制服脏了,他们得安排去干洗;还有上头有文件,要接收,及时处理、反应;还有……基本是处里面的所有非讼工作。有了我,不能说我给他们帮助有多大,但毕竟我年轻,可以帮他们跑楼――一大早发报纸,从一楼到八楼地送文件,依然去法院拿案子……好像离本职实习工作越来越远了,都干的什么活啊!可是,我乐意这样,不但锻炼身体,其实当中两位秘书对我也越来越放心,让我闲下来的时候看看各办公室送来的案件卷宗,向我介绍各种案情的处理技巧等等。就这些难得的聊天空隙,我觉得非常满足。自己是不是非常容易满足?不知道!第二周,基本每天都是在秘书科,中间帮原办公室的书记员做了卷宗,去某看守所提审了一次犯罪嫌疑人,旁听出庭了二次。尤其是出庭,看着平日里在办公室儒儒而雅的科长在庭上参与公诉时,慷慨激昂,陈词坚决而有力,一种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代表国家公诉的感觉感染了我的全身,以至于晚上真的还激动地想着科长在庭上的一言一行!

  可以说,本周在检察院的实习渐入状态了,尽管做的都是“跑腿活”,呵呵!如上次周记所述,检察院的氛围让我也能轻松地和各科室老师打声招呼,一大早,进了检察大楼,碰到老师,说一声老师早,感觉挺好!

篇三

  第三周

  第三周,实习工作彷佛有了变化。虽然前两天还是跟着两位秘书做事,期间也帮原办公室复印一些资料。周三,来了一个“故意杀人案”,在秘书分配下去之前,我要求先看看公安局送来的卷宗。不看不知道,看了真是吓着了――被害人惨死的照片实在恶心得很!具体我不再描述,反正已经差点让我呕吐了,晚上回到了法华校区,脑子还是不断涌现那些图片,恶心!也真是巧,周四周五还接连看到其他类似的,后来也真的习惯了,感觉真是――人死了也就那样,跟pig似的!周四,因我在秘书办公室的地利,随着认识的另一个办公室的老师去浦东市看守所提审,一个重大的case!果然市看守所就是不一样,比起区级的看守所的确“高级”很多,因为关的都是要犯、重犯!趁监狱警察提押犯罪嫌疑人空隙,在走廊上打量了一下周围,只见四周都是全副武装的警察把守,高高的了望塔让人觉得压抑――自由身,又岂是什么金钱能换得的!下午,提审回来,某区检察院又移送来一个案子,似乎案情不复杂,证据比较充分。“好,小刘,这个案子就让你办了”――管分配的秘书一声令下,谦虚地推辞一番,我当然还是满口应承,yeah!晚上下了班我还是不明白当时从哪里来的勇气,是为了捍卫某种荣誉?还是一时头脑发热?不知道被叫到秘书室是好还是不好了!接下来就是看案卷,整理证据,安排提审,虽然很多东西还是不知何从下手,但毕竟有了机会慢慢去学习,时间还来得及――不过还是不能半点马虎,“漏了、丢了东西,我就辞职了”,科长还不时给我提醒。第三周,或许是最值得纪念的一周。上班的公交路线又变化了,而省了不少时间,少吃N多灰尘!不知是不是接了案子的缘故,晚上总是难以入睡,要么还是紧张半夜突醒,要么做一些以前烦人的梦!

篇四

  第四周

  第四周,过了就是国庆,也就是今天,国庆。法学院版也“开张”了,双喜,再贺!

  上周接了案子,这个星期基本就在准备,有些事情真是看着简单,做起来还真是不一样。平时看那些检察官好象也没有很多时间捧着卷宗看case,但是我怎么就看了一遍再看一遍,还是心里没有底!周二,去某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没有料到两个人都“死活“不承认了,当时真是气得快晕了,不过这也说明需要去学习,认真对待,消除个人心理偏见,也是法律工作的基本素养吧,我认为。提审后回来就准备写审结报告,真是一件繁重而重要的工作!咳,一个重要的证据无效被科长发现,真实非常惭愧!不提了……后面几天基本还是继续完善审结报告。在处长秘书办公室真是能学到不少东西,周末将至的时候,一个秘书去外地开会,他的工作正好我来顶替,收案,发案程序中的很多事项,我从中而知。

篇五

  第五周

  本周虽然只工作了三天,但还是有点收获的,而且这些收获并不是专业上的知识,而是对一些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周二下午,施华案公开开庭审理,公诉处长亲自出庭,大家都给足面子,只要没有重要的事务,基本都去旁听了,我当然也不例外。当晚也曾在bbs上说了基本情况。在这里不再重复。感觉真的是没有任何一个案子是简单的!

篇六

  第六周

  不知不觉,就已到了第六周,尽管每天早上去单位的路上总是觉得路途遥远而盼望早日结束,但仔细想只剩两周了,还是有点矛盾。周一,科长休假回来了,我连忙把案子审结报告给他,本周要不起诉就要过期限了。原本以为应该没什么,可是一周下来让我对检察工作有了更认真的看法。科长看了不到十分钟,便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出生事项有矛盾,真是莫大的失误啊,我怎么看了几遍都没有看出来?!这也就算了,接下来一直到周四最终向法院起诉,每天基本上都在修改,从文书排版到言语措辞,科长都给以认真的审批。而到处长最后审批时依然发现一些问题,以至于到打电话到外地一小派出所确认犯罪嫌疑人身份,因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一定要弄到最严格的身份确认。想想那个前阵子还去提审的犯罪嫌疑人,想起他可怜兮兮地叫我“检察官大哥”,想起“人之将死,其辞也善”。或许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而他的“前途”就曾经辗转于几个人手中,我心里也说不出什么味道!通过一次实践操作,我也对以前所闻什么“司法机关效率低下”有了更深了解,公正与效率有是怎么的矛盾!的确,尽管比我预期的拖延了三天,但事实上任何一分钟都是省缺不了的,因为公正的要求,程序的要求。另外,真正对理论与时间操作的差别也有体会,司法工作的一些细节或许在校园里是无论如何都学习不到的!当然,这些细节,在各地或许有些差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治水平。所以说,本周基本上都是忙于起诉,周五就轻松了一天。或许剩下的两周都比较轻松了,正好可以看看书了。

篇七

  第七周

  本周的实习似乎有点忙乱。周一,办公室科长和一个书记员去崇明开庭了,原来由于崇明地理位置离市区太远,还需过江,从安全因素考虑,崇明的案子开庭的话,二中院和二分院的同志都亲自过去。那天科长和书记员都早上七点就从单位开车出发了,当天晚上八点才赶回来。其实案子不大,第二天科长说其他都还好,就是风太大,比较冷。对了,那天天气好冷。下午,我和另一个助理检察员去二中院出庭,她刚刚升为助理检察员,还是她第一次出庭呢。不过两个案子下来,还花了不到二十分钟时间,因为都是二审上诉的案子,本来关系清楚明了,而且两个案子的原审被告人都要求撤诉了。所以我做起出庭笔录来也格外简单。第一次穿了检察服装,感觉不错,就是衬衫稍微大了些,领带一系颇显滑稽。有一个细节我注意到,现在庭审,无论是检察官还是法官,都很重视着装,让以前对此问题不以为然的我非常惊讶。办公室的检察员还亲自帮我把徽章摆正。明年元旦开始律师也要求统一着装了,看来我国对司法法律宣传教育职能从着装上就慢慢着手建设了。周三,我和科长去虹口看守所提审某二审诈骗案,涉及房屋动迁。正好科长本人家庭遭遇类似问题,他还在前一天拿了他家曾经和别人定的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让我帮我想主意。说起来也是民法实际应用的第一次,正好周五那天来了一个律师,和他讨论的结果正好和我说的一样,心里如释重负,还好没有“丢脸”。到了看守所,科长做了半天撤诉工作,原审被告人始终在犹豫,其实我也认为一审已经很轻了,事实连他自己也无异议,还请律师花冤枉钱。最后他还是让科长通知家属不要请律师了,而继续要求上诉。这个案子比较典型,《新民晚报》、《文汇报》都曾经给予报道,以致“惊动”了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是周五电话通知要求做节目的。或许下周《今日说法》的同志就会来检察院了解情况了。周五科长接完电话便埋头思索如何应付了。不由让我想起“媒体报道与司法”的关系,到底媒体干涉影响司法会有多大,利大还是弊多,我依然认为难以肯定,或许需要个案分析。当天,还有一个问题让我对检察院或者说检察工作的性质有点思考。去提审的路上,科长开着警车,基本上是开着警灯穿十字路口。交通警察也“礼让三分”。这个现象是否说明检察带有行政色彩,是否具有行政行为具有的“优益权”?这个问题是否能和西方“检警一体化”相比较?曾有学者也提出中国也要搞“检警一体化”,在中国是不是符合客观情况?我有点模糊,还是以后慢慢关心为先再做结论吧。接下来两天都还是去提审,周四去了上海女子劳教所,在青浦。女子劳教所造的真是漂亮,简直和我想象有天壤之别,甚至和书记员开着车都差点错过了,不小心还真以为是一个刚造好的中学,很气派。去那里只是询问一个证人,她在上海吸毒。让我用我做笔录的钢笔签名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双手充满毛细血管,有一点恶心。可怜我的钢笔,杀人犯用过、诈骗犯用过、吸毒者用过、销赃犯用过……就剩最后一个星期实习了。我也得开始写小结了,感觉可写的东西很多,但真正写起来好像又“一言难尽”,嗯,这个问题或许就是在大学里欠缺锻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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